烏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黃河干流灘區禁種(限種)高桿作物
和停建各類建設項目有關事宜的通知
烏海政辦字〔2021〕6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黃河河道有關問題整治,事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國家戰略,事關沿黃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黃河河道有關問題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實做好當前我市黃河河道有關問題的整治工作,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河長制辦公室關于做好當前黃河河道有關問題整治工作的緊急通知》(內河長辦發〔2021〕2號)部署要求,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黃河干流灘區禁種(限種)高桿作物和停建各類項目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區、各有關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扎實有序推進黃河河道有關問題整治工作。要從大局出發,切實加強黃河干流灘區作物種植和建設項目管理,避免盲目種植和重復建設,減少不必要的損失和糾紛。
二、各區人民政府要于2021年春播前1個月內,發布公告,確定并公布黃河河道高桿作物禁止(限制)種植區域范圍,其中主河槽區、近灘區嚴禁種植高桿作物;當遇特大洪水時,應在預警期內依法清除遠灘區阻礙行洪的高桿作物。公告發布后,各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引導居民科學耕種。
三、各區人民政府要于2021年4月10日前發布停建令,嚴禁在黃河干流灘區內新增耕地、房屋及相關設施,對已批在建和未建項目一律暫定。停建令發布后,各區、各有關部門要對黃河干流灘區內所有在建項目和工程認真進行一次清理,禁止新批任何建設項目,正在建設的項目要立即停止建設。對違反禁建令要求仍在進行建設的單位,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四、由市水務局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成立黃河河道亂占亂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專班,負責統籌推進全市黃河河道亂占亂建問題整治工作,指導督促各區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市政府將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對黃河干流灘區禁種(限種)高桿作物和停建各類建設項目情況進行聯合執法檢查,以確保全市黃河河道亂占亂建問題整治工作扎實有序推進。
烏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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